成都侦破污染案:利用环卫工业罐车非法排放废水,17人被抓

返回列表日期:2018-02-07阅读:3687

2017年11月,成都市公安局环侦支队会同彭州市公安局,打掉了一个利用环卫工业罐车为多家企业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的犯罪团伙,抓获吕某等犯罪嫌疑人17名,成功侦破一起环境污染案件。


利益驱使 ,以低价签订废水处理合同

2017年11月中旬,接群众举报,成都警方顺藤摸瓜,先后将涉案的都江堰市某有机玻璃厂法人徐某、总经理唐某和温江区某生物制药厂的环保安全专员张某以及前期在逃的驾驶员钟某挡获。


经查,上述两家企业处理工业废水过程中,在明知吕某等人无转运处理工业废水资质的情况下,分别以低于市场几倍的价格与吕某的公司签订工业废水转运合同,其中环保安全专员张某还伙同吕某等人通过伪造相关污水处理资质材料签订工业废水转运合同,后由吕某等人安排人员驾驶环卫工业罐车,多次从上述两家企业转运工业废水倾倒在我市周边某区域街道污水井内,造成了环境污染。


办案民警透露,为了掩人耳目,犯罪嫌疑人选择在半夜排泄污水,用环卫工业罐车掩人耳目。“主要也是利益驱使,企业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污水处理机构,需要承担2000~4000元不等的费用,而选择无资质的污水处理机构,只需要几百元到1000多元。”办案民警表示,与无资质污水处理机构签订的价格,最低仅是市场价的近1/8。


多人被抓获,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按照《刑法》第338条 ,污染环境罪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徐某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前期挡获的吕某等13名嫌疑人中,12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来源:东方头条  水世界订阅号